附件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明显,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为保证广大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同时佩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以当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考生应在报名及考试考核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考核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考核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报名及考试考核当天,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考核,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五、考生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考核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本人保证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人承诺一旦现场报名确认参考,如因本人未认真阅读《简章》及报考岗位要求和现场报名程序而导致报名失误或资格不符,以及因本人原因不能参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人承诺遵守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关规定,诚信参考,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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