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号码 | |
工作单位 | |
1.是否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 | 是 | 否 |
2.近14天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是 | 否 |
3.近28天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 是 | 否 |
4.近28天是否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 | 是:____(国家) | 否 |
5.近28天是否有国外旅居史? | 是 | 否 |
6.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 | 是 | 否 |
7.当前的健康状态是否有异常? | 是 | 否 |
备注说明: |
本人对上述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本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一)申领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2021年松阳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生须在考试前28天(2021年11月26日及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报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点考场防疫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 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