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应聘材料清单及要求
应聘者请将以下应聘材料原件扫描件(JPG/PNG/JPEG格式),按顺序排列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报名邮箱(详见招聘公告中“联系方式”)。请以“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辅导员+应聘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应聘邮件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
一、《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也可插入电子照片后打印),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填写“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后扫描(招聘公告附件3)。
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三、应聘者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何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应写明应聘者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入学年份、学制、学习形式、预计毕业时间,是否定向等内容)。
四、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五、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不要求的可不提供。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考生(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写明考生属于编内或编外,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劳务)合同、是否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是否同意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等内容。
七、非在职(待业)的应聘人员,提供《关于工作情况的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4)。
八、报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A3、B1、B2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关于工作情况的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4)、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开具的未就业(待业)证明及本人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九、烈士配偶或子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关于其服务期已满时限的证明材料。
十、应聘人员可以自行补充提交其他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成绩单、推荐表等。
十一、《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招聘公告附件7)原件。正反印,完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及“本人承诺”等内容的审查、签字后扫描。(喀什市户籍考生不用填“派出所审核意见”,只填“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本人承诺”即可。(应聘人员若无法再报名时限内完成政审表,可延迟提交,不影响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须最晚在参加考试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