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报名、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应聘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应聘程序。如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应聘。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可入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
1.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应聘人员,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外,还须提供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前28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或虽入境已满28天,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前21天内有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人员;14天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
5.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遵守应聘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诚信申报相关信息,配合应聘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南京市防控最新要求,考试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及承诺书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考生打印笔试通知书并参加笔试即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告知书相关事项。《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及承诺书》由招聘单位统一印制,个人不需要自行打印,笔试当天现场填报。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应聘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及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备考期间及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现呈报以下事项:
1.会议/活动前28天内是否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是 □否
2.会议/活动前21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
□是 □否
3.会议/活动前21天内是否有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是 □否
4.“健康码”和“行程卡”是否为黄色或红色?
□是 □否
5.是否为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6.会议/活动前14天内是否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
□是 □否
7.会议/活动前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是 □否
8.14天内是否有发热、感冒、咽痛、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9.是否已经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
□是 □否
承诺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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