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岗位考试报名信息1份。(登录报名系统—我的报名栏—查看详细信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经学校签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专业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需提供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8月—2021年7月毕业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可提供能佐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的印证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其中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提供考试机构成绩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5.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凭据。(例如:社保缴纳依据、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
6.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