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1年莱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1年莱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且在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为有效状态。
3.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相近专业考生也可报考相关岗位(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认定近似专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学历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莱州市卫生健康局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5. 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注意事项。
现工作单位栏: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个人简历栏:个人简历从高中写起,各阶段要相互衔接,不能有间断。
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5样式)或解约函。
7.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8.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2021年莱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毕业生应聘证明信》、《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附件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9.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晚于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其他材料不可以延期补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10.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考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莱州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莱州市卫生健康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疫苗接种信息,以上信息均应显示无异常情况。自考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自10月1日以来山东省内(除日照市外)到达莱州人员,持山东省健康码即可;10月1日以来有省外旅居史到达莱州人员,需持莱州当地核酸检测报告一次;10月1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区及管控区域旅居史到达莱州人员,需要提前报备镇街,落实核酸检测。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1.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12.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莱州市卫生健康局、莱州市中医医院无关。
13.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有关问题,请联系简章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14.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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