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1年安康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报考县(市、区):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1)移动电话 (2)固定电话(应填区号) |
加分政策 | 1.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
加分理由 | 符合条件1(需出具加分证明) 符合条件2(需出具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3(需出具毕业证、退伍证、立功证书、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门认定证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市、区) 民政局审核 意见 | 是否同意加分: 审核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2、连同本表一并提交有效身份证、加分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及认定证明。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2份复印件分别附本表后。3、加分申请表签名由本人手签(打印无效)。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