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1年度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备案制急需紧缺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引进备案制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引进单位审核。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须在2021年12月7日前取得。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如何计算?
截止2021年12月7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要求的年限及以上。
8.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引进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引进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经本人签名的《2021年度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4)在职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10.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1.对引进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引进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632-3211886
12.填写报名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引进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