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资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
(5)未在规定时间资格复审的。
六、报考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入闱下一环节后,不得随意放弃。如本人自行放弃,5年内不得报考上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如考录上党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的,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一经聘用为上党区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到上党区教育系统以外单位。
八、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辞职、考取全日制脱产院校等进行深造或在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解聘,均属违反约定行为。
九、本人确认以上条款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付违约金。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