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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2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考聘用55人公告
2021-12-04 10:5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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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的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2日17: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佐证材料(境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境外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及扫描图片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815187376@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2021年12月13日9:00—12:00;14:00—17:00;地点: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资格审查需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附件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直到体检环节。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各岗位是否需进行笔试,于2021年12月13日18时前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均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8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人选应按“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附件6),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面试项目分值为100分,面试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 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3年。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023-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4:工作经历事项.doc

附件5: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本文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lushing is virtue's color. 脸红是美德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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