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理解其内容,本人符合以下第( )项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人承诺符合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