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
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考生考试入场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1、考生须了解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大连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可关注“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
2、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微信“国务院客户端”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4、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而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6、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对“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