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1年嘉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类)应聘须知
1.岗位汇总表中“其他条件要求”注明“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何界定?
“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只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1年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2.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1年4月22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0届和2021届毕业生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报名所用学历、学位、专业条件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5.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7.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名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8.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具体请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随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中需要提供的纸质版免冠证件照须同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10.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引才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社区(村)务农(待业)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必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并填写到至今。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1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2.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13.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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