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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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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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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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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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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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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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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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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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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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类 |
□“4050”人员 □残疾人员 □城镇低保人员 □失地农民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毕业3年(含)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本人承诺 |
本人自愿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承诺如下: 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前属未就业状态(未在用人单位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未担任企业投资人和企业主要人员)。 上述内容我已充分了解,如有违规行为,我愿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常住地/户籍地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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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年 月 日 |
常住地/户籍地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街道办事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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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年 月 日 |
人社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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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年 月 日 |
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提醒:如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依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将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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