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承 诺 书
根据2021年5月27日第十六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研究通过的《关于解决全县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严重超编问题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选聘考试中, 单位 通过考试,被
单位录用,人事关系由赵县人才服务保障中心代管。
自 至 在 单位工作,养老保险自 至 欠缴,职业年金自 至 欠缴,医疗保险自 至 欠缴。经本人同意,现我单位作出承诺, 在我单位期间的社会保险欠费,由我单位负责解决。(每人一式四份)
单位法人签字: 主管部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录用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