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加分项目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笔试加分项目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所在市 (县、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原件1份。
二、“三支一扶”计划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原件1份。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省教育厅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表原件1份。
六、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原件1份。
七、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
(一)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退役的高校毕业生认定原件1份。
八、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者
相关职业技能大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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