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综合评价评分表
姓名: 审核人:
序号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分值事项
审核分
1
学历
(5分)
大专学历计2分,本科学历计4分,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5分。
5
2
运动成绩
(7分)
获得全国运动会、亚运会前三名计7分,四至六名计5分,七至八名计3分;获得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三名计4分,四至六名计3分,七至八名计2分;获得省运会冠军计3分,省运会二至三名计2分。最高不超过7分。
7
3
运动等级
(8分)
国际级健将计8分;国家级健将计7分;一级运动员计5分。
8
4
在训时间
在训时间3年的计3分,4年计4分,5年的计5分,6年及以上的计7分
教师资格证书(3分)
取得教师资格证明的计2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计3分。
总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