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证明表
单位名称
抗疫人员情况
姓名
职业类别
身份证号码
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时间及岗位
抗疫工作经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
意见
XXX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无漏报、滥报、造假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