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公开
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审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红底免冠正面照片 (插入电子照片彩色打印)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 |
报考单位 | | 报考职(岗)位 | |
服务基 层项目 | |
服务地 | |
服务时间 | 年 | 服务起止年月 | |
服务地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派出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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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服务地意见”一栏,由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团委或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由山西团省委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3.参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教师特岗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