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
各位考生:
为保证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考生在参加招聘工作期间配合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笔试和面试工作要求
(一)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并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面试上午6:50前)到达考点门口排队入场,排队保持1米间隔,进行体温检测等工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考试前7天,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提前申领“电子健康码”,完整截图后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体温测量完毕后,将打印出来的彩色“电子健康码”交由考务工作人员。
(三)考生须提前将《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试健康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A4纸打印),并签署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体温测量完毕后,将打印出来的《承诺书》交由考务工作人员;考生拒绝提供彩色“电子健康码”和《包头市九原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试健康承诺书》,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行体温检测过程中,人员间隔要至少保持1米,有序进行体温检测。“电子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电子健康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场;现场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专业评估,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需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主动向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负责带到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中途不能提前离开考场,离开时要保持1米距离,依次离开考点,不得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安全。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三、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一)考生按照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资格复审现场排队入场,排队保持1米间隔,进行体温检测等工作,资格复审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需出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的“电子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排队入场,排队保持1米间隔,复审完成后请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聚集,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安全。
四、体检与考察工作要求
(一)体检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照体检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分组排队进入体检场所,期间注意保持1米的间隔,按组参加体检医院体温检测等工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体检考生要出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电子健康码”。
(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场所。持“电子健康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体检场所;现场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体检医院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体检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直接参加体检,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推迟进行体检。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主动向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体检当天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证明材料,方可参加体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按照相关要求推迟体检。
(四)体检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地点,不得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安全。
(五)考生按照考察工作要求调取、递交户籍(居住)地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人事档案时,应采取邮寄、机要或快递的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
附: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试健康承诺书

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
卫生工作人员考试健康承诺书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明确本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九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密切人员)近14天内,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未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密切人员)近14天内,未去过国外及重点防疫地区,并未与来自国外及重点防疫地区人员接触;
三、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近14天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我承诺如存在漏报、瞒报、虚报等不实信息,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我本人全部承担。如与上面承诺的内容不符,我主动向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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