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
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同志,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期间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
由于组织安排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被借调到 部门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被借调到 部门工作。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单位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注:
1、此证明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认定《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考试加分使用,应如实填写,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涉及多个基层单位人员,需出具每个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3、此表一式两份,市就业部门、县区级就业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