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威宁县农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招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应聘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工作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国务院行程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疫情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来的人员或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以及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要严格遵守我省防疫政策,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无相关证明的,需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14天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3.低风险地区参考人员(有与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正常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方可参加考试。
4.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正常、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以及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检和排查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健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除考生、监考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驾车前往考点,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考生应提前了解天气状况。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考试当天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相关材料,经检测体温和扫描“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结果均正常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具体检测规定如下:
考点检测:考生考试当天,须在进入考点处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检查和提交疫情防控行程卡,按规定需要提交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1.“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2.“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可以进入考点。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应扫“国务院行程码”提前查询14天内去往地点的风险等级;
2.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的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核酸检测,并在进入考点时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四、考点出入管理
1.考生一律根据考点指示通道进入考点。
2.进入考点流程:
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扫描“贵州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码”→核验“贵州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码”→提交疫情防控相关材料(核酸检测报告、解除隔离证明)→体温检测→检查正常→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切勿在考点逗留。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场,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务必从考点指示通道进入考点,从其他地方进入考点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考前请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
5.考试全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国务院行程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威宁县农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中规定的可参加考试的情形,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确认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