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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大学关于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和《四川大学关于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川大委[2014]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保卫部(处)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调研科副科长1名
2. 消防科副科长1名
3. 望江校区“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1名
4. 华西校区“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1名
二、岗位职责
见附件2。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四川大学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第二条和《四川大学关于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川大委[2014]56号)第二条“科级干部聘任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符合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工作经验、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应聘调研科副科长干部职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 6月16日下午6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等)交至保卫部(处)综合科(地点:望江校区保卫处楼二楼,联系人:兰新宇,联系电话:85401134),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bwc@scu.edu.cn。
五、招聘程序
1. 保卫部(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 保卫部(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初步确定科级干部人选,并进行公示。
3. 报学校批准聘任。
原标题: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
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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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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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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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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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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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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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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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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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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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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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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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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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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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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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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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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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请将申报岗位填写在空格栏内。
保卫部(处)
2015年6月
附件2
拟招聘岗位职责
一、调研科副科长职责:参与维护校园稳定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我校开展的调查工作;负责科内业务工作统计;草拟职责内的文稿;受理部分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咨询、申请材料的初审及其中部分人员的行前保密教育、重点回访、相关材料的清理立卷;协助科长做好部分涉外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消防科副科长职责:负责校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区域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协助查处火灾事故;负责校区内商业、店铺的消防检查和责任书签订工作;负责对校区内各单位各类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疏散演习以及灭火演练;负责提出本校区消防器材购置计划,负责校区内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领发工作;建立健全校区的防火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望江“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职责(副科):负责交通中队工作;负责望江校区道路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起草本中队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中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华西”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职责(副科):负责校区内一般治安案件的查处和调解,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校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制定巡逻计划和流动人口的统计和清查;负责校区内日常的交通、整治工作;负责对保安公司派驻队员的考核及考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