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按以下办法进行审查:
一、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按照公布的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方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对招聘所学专业明确的,招聘单位按所明确的专业进行审查。
三、“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机关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