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应聘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2月8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4.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教师除外)、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教师除外)、普通话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教师除外)、普通话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2月7日(含)之前取得。且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有效。
5.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现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8.海归留学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部认证,其海归留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是否也需要认证?
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没有特别要求的,本科学历、学位不需认证即可报名应聘。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有特别要求的,本科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认证书。
9.海归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归留学人员报考,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名称相一致。
10.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审核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
14.为什么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报名信息仍为“未审核”状态?
原因一般有三:
(1)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或改报应聘岗位,报名系统设置为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审核人员才能进行初审,若应聘人员在报名后的3小时内上网修改、补充了报名信息,或仅是登录系统未更改信息但点击了“保存”,系统将自动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起推迟3小时进入审核状态。因此应聘人员如果只是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而不修改报名信息,退出系统时一定不要点击“保存”,否则系统自动认定应聘人员修改了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较多,审核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审核完所有可以审核的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的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如张三报名信息在下午16时提交成功,审核人员只有在当天19时后才可审核)。
以上情况,均需应聘人员耐心等待。
15.大学专科毕业之后直接考取研究生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是否可以报考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岗位?
如招聘岗位没有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做出要求,可以报考该岗位。如果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等做出要求,不能报考该岗位。
1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3样式)或解约函。
17.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面试费用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缴费,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后,退回面试考务费用。
18.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如何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需在2022年2月8日12:00-2月14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申办免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②本人身份证。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19.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20.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以《简章》附件7为封面),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教师除外)
(6)普通话证书
(7)就业报到证
(8)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9)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附件4)
(10)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
(11)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13)48小时(按采样时间计)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4)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1.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2.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疫情防控有哪些注意事项?
1.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 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
(3)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2.以下情形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应聘,确需参加应聘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省内人员行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省外人员提前 2-3 天报到后统一检测。持48小时内(自核酸采样时间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应聘。
(1)14 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4)体温高于37.3℃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卡或绿卡人员;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人员。
2.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自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 14天要每天自觉进行健康监测,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简章》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简章》附件6),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提交,不能提供者不得应聘。
4.如因疫情防控变化无法如期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时,将提前在招远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建议应聘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每天登录招远市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具体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23.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4.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25.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8246383(教育和体育局);0535-8216043(党校)。
监督电话:0535-8246676。
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18363816318(杨老师) ;18363816518(王老师)。
26.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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