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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引进1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附件omazao53m0s
2022-01-09 01:24:38 【

附件4:

 

 “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

引育实施办法要点选摘

 

一、人才引育对象

第九条  青年人才是指: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水平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包括以下对象:35周岁以下的博士。

二、人才扶持政策

第十三条   经评审新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下列政策:

1.安家补贴。人才在新吴区购房安家的,青年人才每人最高30万元。依据本区的购房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后首次拨付2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50%。如果不购房的,安家补贴最高按15万元发放,首次拨付2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50%。一旦选定安家补贴方式不得更改。

 第十四条  引进及自主培育的教育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1.人才津补贴。对在岗履职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一定额度的人才津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发放,分别按100%、80%、60%的比例发放(优秀、良好、合格比例一般分别控制在20%、70%、10%),不合格者不享受补贴。

人才层次

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

青年人才

1.4

2.岗位贡献奖励。进一步激发初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敬业爱岗、岗位成长,对经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岗位骨干教师(按20%优秀、30%良好、50%合格的比例确定),实施奖励,奖励经费为8800元、6600元、5500元。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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