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潍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正在就读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3.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网上填报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5.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6.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7.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8.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组织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应聘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可以改报的,将为其办理退费手续。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