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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省妇幼保健所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度安徽省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安徽省妇幼保健所五楼办公室(合肥市永红路38号)
联系人:周艳,0551-62818071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告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资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相关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二)省妇幼保健所将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现场复印留存,考生如有疑问应及时主动与我所人事部门联系,了解相关具体安排和要求。
(三)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材料者,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其笔试成绩须按省人社厅规定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之上(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
安徽省妇幼保健所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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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43
(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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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06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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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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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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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06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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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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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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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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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亚梅
|
88.15
|
302020601203
|
高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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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
302020601201
|
张莉仙
|
84
|
3000444
|
302001401009
|
吕丽君
|
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