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应 聘 须 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
报考即墨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符合学历、学位、年龄、入伍地或户籍等资格条件要求。
6.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 本次招聘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9.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应聘者须依据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报考。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在“学习和工作经历”注明服兵役经历;报考基层优秀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在“学习和工作经历”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经历。未注明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1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2年1月2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12.关于“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如何理解?
岗位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才能应聘本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其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1月19日。
13.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组织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9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学位查询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网址: www.cdgdc.edu.cn)。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报考基层优秀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情况推荐证明及相关材料;报考面向定西市、陇南市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面向定西市、陇南市户籍脱贫家庭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15.对网上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遇到技术性问题的,应聘人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对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3156293516。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考试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