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曲周县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量化积分标准
一、学历计分
学历层次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 |
分值 | 14 | 12 | 10 | 6 |
后取得学历减1分。
二、任职年限计分
从事正式教育事业编制工作(含服务基层项目年限)每满一年计l分。
三、年度考核计分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四、业绩成果计分
获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的成果奖,分别按5、10、20、30分计分;教育部门授予的成果奖,分别按2、4、6、10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按1:0.8:0.5计分。主要完成人按满分计分,其他完成人(不超过4人)按相应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五、奖励计分
奖励级别包括各级政府教师节所授予的综合类奖励项目中“十大基层教师楷模”、“十佳(模范、优秀)班主任”、“模范(优秀、十佳)教师”、“教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计满分,其他称号按相应级别的三分之一计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单项类奖励,降一级别计分。
本办法由曲周县选调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