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录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
1.报考者须提前申领“吉事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保持绿码状态。考试现场同时核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考试当天,所有报考者均须出具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请主动出示有关信息资料,有序接受防疫检测。
(1)“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考者,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2)考前28天有港澳台、国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须严格落实14+7+7天隔离和健康管理措施,并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详见中国政府网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专栏)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4)近30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报考者,需主动出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考试。
(5)其他情况由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能排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笔试。对不能排除的,一律按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处理。
4.报考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进入考场前务必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6.考试期间,报考者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症状,需接受健康评估、转移考试或就医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参照下面划线这段话填写此告知暨承诺书: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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