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说明
一、户籍地与报考岗位属同一个镇(街)的,提供本人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
二、居住地与报考岗位属同一个镇(街)的,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自有房产在报考镇(街)的,提供本人房产或购房证明等(如是父母、配偶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或者结婚证等材料);
(三)租房居住在报考街道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本人租房合同,合同期应≧1年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租满6个月(如是父母、配偶租房的需提供租房证明+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或者结婚证等材料)。
注意: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