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类)应聘须知
一、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二、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2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应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岗位的,如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并且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如何报考?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组织审核、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填写《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表格请到所在镇街组织办领取),经所在镇街党委审核推荐盖章,考生本人网上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后,在报名期间到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736办公室对《推荐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确认缴费。
八、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2月11日16时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命名。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于2022年2月11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十、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联系。
十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十二、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到至今的状态,且不能间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的临时工作,请在工作经历后注明)。
参照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人员集中。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资格条件、报名意图等尽快确定报考岗位,尽早报名,避免因后期报名集中,网络缓慢等情况,错失报名机会。
十三、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要求,认可并理解简章和应聘须知内容,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十五、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十六、公示聘用需要注意什么?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经试用期满考核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在邹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七、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537-5212876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37- 5250164(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