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编号:
黔东南州2022年春季州管国有企业
聘用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协议书
姓 名:
州管国有企业:
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甲方(州管国有企业):
乙方(签订协议的大学生士兵):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黔东南州2022年春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方案》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服役期满退役后到甲方岗位工作。
三、退役上岗
(一)乙方服役期满退役后30日内,持《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本协议书(原件)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情况办理乙方上岗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乙方应在退役时将个人档案寄回甲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甲方对乙方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服役期间有违规违纪表现的,按照国有企业管理规定及《黔东南州2022年春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方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甲方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经考察和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乙方签订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乙方应按照《黔东南州2022年春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方案》相关要求,配合甲方办理上岗相关手续。
四、乙方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解除:
(一)签订协议后拒服兵役的;
(二)在部队提干的;
(三)被部队除名处分的;
(四)不适应部队生活、训练,被退兵的;
(五)到达所在部队后,因体检复检不合格,退兵的;
(六)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七)拒不服从上岗安排或主动放弃上岗的;
(八)退役后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纳入政府统一安置范围的(主动放弃政府安置的除外);
(九)服役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病,被纳入国家供养的。
六、其他:乙方在部队期间转为士官的,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报备,否则后果自负。
七、未尽事宜,由州国资委商州人社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企业研究确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乙方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州级人社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政治 面貌 | |
毕业院校 | | 学历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应聘意见: 签名: |
州管国有企业意见 | 单位名称 | | 单位隶属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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