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优博人才”岗位相关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一)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
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良好科研潜力和较好团队协作能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掌握重要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需满足:
1. 水产生物技术、水产病害防治领域:近五年,发表SCI
一区论文(JCR分区)论文不少于2篇,且有1篇影响因子不低于6.0,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0。
2. 水产遗传育种、水产养殖领域:近五年,发表SCI一区论文(JCR分区)论文不少于2篇,且有1篇影响因子不低于3.0,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5.0。
二、岗位待遇
(一)直接聘用到副研究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二)提供科研基金 40 万元,其中试用期满提供第一期科研基金20万元,中期考核合格提供第二期科研基金20万元。
(三)提供安家费10万元。
(四)纳入我所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提供人才配套住房、职工食堂,解决广州市户口。三、聘期管理
“优博人才”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3年进行中期考核,5年进行聘期考核。受聘人员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设定中期考核及聘期考核内容与指标等。
中期考核合格,继续聘为副研究员,并提供第二期科研基金。
提前完成聘期考核目标或聘期考核合格,直接聘用到副研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确认副研究员资格。
中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待遇,按我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