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评审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如该岗位参加面试评审人数为1人,则取消此岗位引进计划;如该岗位参加面试评审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则按照规定比例缩减此岗位拟引进人数。
二、参评人员务必于上午7:10前凭有效证件(评审参评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到市委党校门口,按照评审参评资格证上所指定的编组号统一集合,由本组任意一名参评人员随机抽签确定本组评审室,经金属物品检测后进入候评室;7:30后还未进入考点的参评人员取消面试评审资格。
三、参评人员在候评室抽签确定面试评审顺序。
四、参评人员进入候评室后,不准擅自离开。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要关闭电源并交候评室工作人员保管。
五、参评人员由引导员按面试评审抽签顺序号依次带入评审室。
六、参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冒名顶替,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评审资格等处理。
七、参评人员进入评审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暄哗,服从工作人员和评委组长的安排。
八、参评人员不得介绍报考部门、姓名、学校、专业等个人基本情况。
九、参评人员对试题如有疑问时,可举手向评委组长询问。
十、评委与参评人员面对面就坐,评委组长宣读试题,桌面备有塑封试题与稿纸,参评人员可以边听题边看题,塑封试题上不能书写,稿纸用于书写但离场不得带走。
十一、每位参评人员面试评审共十分钟,面试评审至8分钟时由计时员提示——“倒计两分钟”,满10分钟时计时员作最终报时——“时间到”,此时参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并退出评审室。
十二、每位参评人员评审结束后在评审室外等候,当下一位参评人员评审结束后,该参评人员返回评审室,由评委组长宣布其评审成绩,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评审工作现场,不得在评审工作现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三、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试评审结束后的当天晚上接到电话通知,请务必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因参加体检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