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申请人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已详细阅读《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通知》,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文件内容。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申请材料和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人社部门将即刻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正在享受相关就业帮扶政策的即时停止;已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立即追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以下承诺部分: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困难人员类型:
申请人是否承包土地:
申请人是否处于婚姻状态:
有无子女: 子女婚姻状态:
本人已知晓认定及退出条件,并承诺:
1.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本人处于失业状态、不存在不予认定情况,并知晓退出条件。
3.其他承诺事项(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对上述承诺随时进行核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4:
《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2寸照片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户籍性质 | □农业 □非农业 □居民户 |
户籍地址 |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 |
现住址 |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 |
户口登记日期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专 业 | |
学历 | □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职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 | |
人员类型 | □ 本省城镇户籍(0) |
□ 应届高校毕业生(1) |
□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3) |
□ 本省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4) |
□ 非本省户籍人员(5)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求职登记 |
□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毕业不足6个月)□已达法定劳动年龄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准备外出求职农村劳动者 □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 □其他劳动者 |
□就业登记情况 |
□单位就业 | 就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就业单位名称 | |
□企业吸纳就业 | | 单位名称 | |
□自主就业 | □自主创业(个体、私营企业) □灵活就业 □其他 |
失业登记情况(□登记失业 □退出登记) |
登记失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新成长劳动力 |
□ 从用人单位失业 |
□ 个体业主停止经营 |
□ 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失海劳动者 |
□ 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 |
□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
□ 其他 |
退出失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被用人单位录用 |
□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
□ 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 |
□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 |
□ 被判刑收监执行 |
□ 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服务 |
□ 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系 |
□ 其它 |
| | | | | 本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登记 |
人员类型 | □ 在校大学生(0) |
□ 未继续升学不达法定劳动年龄的初中毕业生(1) |
□ 贫困家庭子女(3) |
□ 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4) |
□ 其他(5) |
《就业失业证》编号 | | 《再就业优惠证》编号 | | 是否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 | □是 □否 |
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 | □公益性岗位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 |
□社会保险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介绍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培训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税收优惠政策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介绍 |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指导 |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创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职业/创业培训 |
□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其他服务 |
| | | | | 本人签字: | |
个人信息承诺 |
本人承诺: 本人户籍信息、学历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信息等个人信息资料由本人提供,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因核实信息资料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信息资料不实造成的相应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
**重要提示** |
请如实填报户籍信息、学历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信息,对个人出具虚假信息的,将载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取消一年内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