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
本人承诺无下列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精神疾病史及其他重大疾病史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如本人隐瞒上述事项之一,经嘉善县公安局查实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成绩直接作废;已被录取的,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单位解除用工合同。
承诺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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