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5);
4. 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证明(详见附件6);
7.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