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报 名 须 知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理解?
“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2年毕业生。
“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名?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
5、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
6、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引才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表格中未能涵盖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并填写到至今的状态。
7、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拟聘人员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8、报名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报名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9、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37-521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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