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和考试有关规定,考生须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二、考生参加本次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积极配合和服从考点防疫管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应在规定区域活动,避免集聚,考后及时离开考点。
五、考生入场时或考试期间如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报告,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参加笔试前,提前14天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填写好《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好姓名、联系电话、日期,于进入笔试考点现场参加笔试时一并上交。
七、考生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药物遏制发热、咳嗽等症状、谎报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