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件、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承诺服从公司的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的调配,违反则自愿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四、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各项义务。
五、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等。
六、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我保证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自愿接受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已正式建立的劳动关系等。
八、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 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参加面试、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聘用等的相关后果。
2. 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原单位(学校)。
(2)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 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2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4. 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告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