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就 业 意 向 协 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姓 名)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资格审核,面试,同意预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市县人才引进政策。
三、乙方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乙方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的;
2.乙方被录取后未按规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两周内)到甲方报到的;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的。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签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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