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承诺书
本人为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自愿报考2022湘潭县第一中学引进公费师范生岗位,现特作如下承诺,因未履行本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1.□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审核,否则为资格不符。
2.□本人具有所报考学校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本人已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并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为资格不符。
□本人已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笔试并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为资格不符。
3.□本人没有《简章》中所列举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承诺人(手写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22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应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提交湘潭县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初审。
附件3
考生基本情况证明
兹有学生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xxx院(系)xxxxxxxx专业xxxx届xx类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
特此证明。
xxxxx大学xxxxx院(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