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
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1寸彩色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身高 |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间 | | 健康状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 婚姻状况 | |
服兵役情况 | | 联系电话 | |
现住址 | |
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 |
报考岗位 | |
特长 职务工资职务 | |
工 作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家 庭 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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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任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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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
本人承诺无下列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精神疾病史及其他重大疾病史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7.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被辞退或辞职,且不适合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如本人隐瞒上述事项之一,经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查实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已考成绩直接作废;已被录取的,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单位解除用工合同。
承诺人: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