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吕梁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
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 |
报考单位 | | 报考职(岗)位 | |
服务基 层项目 | |
服务地 | |
服务时间 | 年 | 服务起止年月 | |
服务地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派出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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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服务地意见”一栏,由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 “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3.参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教师特岗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