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身体状况确认书
本人承诺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或本人原因发生身体损害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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