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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02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高级实验师招考聘用启事
2022-02-28 1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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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高级实验师公开招聘启事

 

根据学院“双一流”建设需要,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规定,遵循“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实验师1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5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历和法学实践教学经验,能够讲授研究生法律实践课程。

(四)截止2022年3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或管理工作亟需的专门岗位,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材料如下:

(一)填写《202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外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参加科研项目情况、发表的学术论文、职称证明、教学经验佐证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6:30时,请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fxy@jlu.edu.cn),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2年3月9日之前在法学院网站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院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为选拔性考试,其成绩不与面试成绩累加。两部分均为百分制。面试成绩须高于等于60分。

笔试主要针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考生进行测试。学院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学院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①考生自我陈述及评委现场提问;②法律实践课程试讲。

具体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对于面试确定的考察人选,学院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学院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高级实验师按吉林大学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学校直接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法学院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法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电子邮箱:fxy@jl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705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  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2年2月28日

附件:202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本文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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