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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经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和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共同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辅警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命令,能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年龄在18-45周岁;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年龄18-40周岁;
4、驻村辅警、巡防辅警需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执法监管辅警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驻村辅警须持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巡防辅警须持有汽车C1驾驶执照;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无重大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
7、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8、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有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具体岗位及要求
辅警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
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分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关系。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八、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根据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伙食保障,入职后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层级工资(200元以上)+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
加班费: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餐饮费:食堂伙食补助不低于500元/月。
其他福利待遇:配备制式服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试用期薪酬: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九、后备人才库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后备人才库,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从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聘用。
十、信息发布
湘潭高新区政务网站、湘潭高新公安微信微博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31-55881282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0731-58551327(举报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2年3月1日
本文来源:石峰新闻网
Before you make a friend eat a bushel of salt with him. 交友前先和他共吃一蒲式耳盐. /不深知,不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