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2年磐安县公开招用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办法掌握:
一、户籍要求
1.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
(5)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以社保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7)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属(2)-(7)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
二、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证书要求
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本办法由磐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